代 销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共同经营、拓展互联网购物业务,达成以下条款,并将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商品品名及价格
单位:元
品名 生产厂家 网站价 供货价(含税) 开具票种 铺货数量
赠品:
赠品: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地区范围: 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确保给乙方的供价为在当地同期的最低供价,且确保乙方的零售价格低或等同市场价格,甲方须诚信履行本条款,不得有虚假行为或变相提高供价,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的销售人员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誉乙方的受法人委托的代表人进行公开、透明的合同洽谈和商业活动,严禁对乙方具体的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回扣、回报等商业贿赂行为。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报批手续、商品注册证、条形码证书、广告审批手续等相关合法销售的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5、甲方保证及时稳定的货源供给。
6、甲方供应的产品,如属于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产品不适合在本地区本行业销售或滞销,甲方须接受乙方退货。
7、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至乙方所在地的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在甲方的铺货进入乙方的库房前提下,乙方负责制作产品上传所需的图片,样图之版权及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约定在区域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在陕西电视台购物网站播出甲方产品节目样带及广告样带下载。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依据实际销售情况对甲方的产品进行网站排名,推荐。具体的推荐位置、日期由乙方决定。
3、如陕视购物网漏播、少播,不属乙方违约。以乙方的监督或记录为准,甲方如有异议,3日内书面提出。
4、陕视购物网对优秀商品向陕西购物频道推荐。
5.甲方指定网站广告位置需支付一定广告费用。具体按广告报价另行约定。
第四条、订货及付款方式。
甲方以代销形式向乙方供货。付款形式:月结(即26-31日为对帐日,次月的5日以前结款)。合同履行届满时或双方协商解约或是根据本合同的第三条的一、5项因不适合在本地区销售的前提下,双方结清货款,并退回未销完货物。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2、如有客户投诉影响乙方声誉,由甲方予以赔偿。乙方因协助甲方处理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依据相关票据和实际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餐费、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直接从支付甲方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甲方应在西安市设立售后服务维修点。
4、甲方售后服务的标准及承诺,经乙方确认后,做为本合同附件。
第六条:双方另行约定
1, 。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方根本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受约方违约金。根本违约指:
1、由于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企业标准,或者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以及被政府行政部门处罚,甲方负法律责任,包退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为总标的的10%。
2、甲方使用该产品影,音,照片用于经营目的(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元。
3、本合同禁止转让。甲方不得在本地区另行委托其他购物网站以同样方式进行同样的商业活动;乙方也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同时对乙方依据资料完成的产品宣传品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产品不实及虚假广告,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元。
5、如果甲方要下调市场价格,则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做好调价准备。如发现市场同期供货价格低于乙方的价格,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支付贰千元的违约金;而对于厂家送货上门安装的产品,如发现有场外交易的事情发生,乙方则按每次壹万元处以甲方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期限及经销权。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个 月为试销期。试销期满,乙方如认为销售不好,可通知甲方本合同自动即时终止。甲、乙双方均无违约责任。合同自动即时终止后,乙方仍可按本合同规定之价格向甲方订货,甲方不得拒绝。试销期满,乙方如认为销售良好,可通知甲方本合同继续履行至合同期满。甲方接通知后应于10日内,书面授权乙方为该产品之陕西省网络经销商,乙方享有该产品之陕视购物网及合作网站的经销权。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乙方书面授权,视为乙方自动获得陕西省经销权。
2、本合同期满可以另行书面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建西街甲字10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西安市建西街甲字10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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